【公司】民法典对隐私权的保护
在某一村庄,李王两家前后邻居因为宅基地问题,积怨已久。去年10月份,李某在自家房顶大门及两处后窗分别安置了4个摄像头,这让王某坐卧难安,他认为李某安装的摄像头把自家纳入了其监控范围,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和人格尊严,要求李某拆除,但李某称安置摄像头是为了自家安全。
王某认为,李某在后窗的隐蔽处安置的两个摄像头,其监控范围正是自家及两个弟弟家的子内大门口及楼房二层居室。李某存在住宅监视偷窥的不道德行为,严重侵犯自己的隐私权和人格尊严,故诉至法。
庭审,李某辩称安置摄像头是为了自家安全,拍摄范围仅涉及自家房后和公水泥路,并未拍摄到王某家的私人生活空间,不存在侵犯王某隐私的问题,故不同意拆除。王某李某分别向法庭提交了现场照片。
法审理后认为,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的侵害隐私权的活动,包括拍摄他人住宅等私密空间拍摄他人的私密活动。
本案,李某在自家房顶室内后窗安置的3个摄像头,能够拍摄到王某的私密空间及日常生活等私密信息,侵犯了王某的隐私权,应当承担停止侵害的法律后果;李某辩称安置摄像头是为自家安全,但所有的权利都应在合理的界限内行使,不得损害社会公利益和他人正当权益,现李某安置摄像头的行为已超出了合理限度。
法一审判决李某于判决生效后7日内拆除这3个摄像头。
评析
民法典将人格权独立成编并对隐私权作出了明确规定,不仅加大了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力度,弥补了我隐私权含义和保护的空白,这被看作是民法典的一大亮点和进步。该法首次明确了隐私权的定义。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
另外,民法典将侵害隐私权的行为进行了归纳和列举。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该条规定几乎涵盖了所有常见的侵犯隐私权的情形,并在最后进行了兜底规定,使隐私权的保护更加脉络清晰。同时,该条规定在权利人同意之外增加了法律另有规定的条款,在目的正当的情况下,其它法律可以由此进行必要的权利限制。 李德勇